換工作啦!更新短期居留證

2018年9月18日

換工作啦!更新短期居留證


這篇文主要是想分享已經拿到短期居留證但因為換工作&居留證快到期而需要更新居留證的狀況──總之我因為換工作所以要再次去外事警察局報到啦!不過新公司是把員工的居留證(簽證)問題委託代辦公司處理,可能和其他直接由HR部門協助的流程有些微不同。

(至於申請首次居留證(打工簽轉居留證)過程,已經有幾位在斯洛伐克工作的前輩/朋友已經在部落格分享了,加上2019之後申請資料有更新,所以暫時先擱著)

插播:斯洛伐克短期居留證(temporary residence card) 

這邊說的斯洛伐克短期居留證是指因為雇傭關係 (employment) 取得的粉紅色居留證(粉卡),卡片其實包含
2) 居住許可 (Residence permit) :外事警察局依照工作許可、住宿證明(租約)還有護照到期日核發的。
3) 居留證的有效日期:和最快到期的文件一致
工作許可居住許可效期可能比居留(證)效期長,但效期最多兩年,如果比居留許可長的話就不會顯示在居留證上。依照程序上會紙本告知居留跟工作許可的效期,但不一定每次都會提供(因為這裡是斯洛伐克←萬用解釋)。
1) 工作許可 (Work permit) :勞工局依照工作合約,針對特定公司、特定職缺核發 (single permit)


需要更新居留證 (renewal) 的情況

拿到居留證之後,只要有任何資訊更動(比方說搬家、換護照、改名字),就必須在5個工作天之內親自到外事警察局更新資料,若逾期辦理會被罰款。如果是更新在居留證上顯示的資料(例如姓名或住址),外事警察局會換發新卡片。

居留證到期前因為換工作(change of employment)要更新工作簽證,或者,未更換工作但居留證到期要延簽(work permit extension),都是更新居留證。這兩項類似初次申請居留證,需要雇主事先透過istp網站或正式書面文件向勞工局宣告職缺(VPN, vacant position notification)至少20個工作天(今年(2018)五月之後縮短了宣告天數到20個工作天),才能帶著相關文件到外事警察局辦理。

如果是換工作但居留證還有三個月以上才到期,可以只更新工作簽證,更新之後還是繼續使用原本居留證。這個方式因為不用製作新卡片,大約一到兩週可以完成更新。至於更新居留證或延簽,就是整張居留證換新,可以同時更新居留證上住址等資料


更新居留證需要文件

雇主(公司HR)和我要準備的資料由代辦公司分別告知,參考IOM網站手冊(2014年出版)和我的經驗,更新居留證需要準備的資料有:

1) 有效護照、
2) 3*3.5cm彩色照片1張(照片沒有特別規定,所以直接拿兩年前拍的(護照用)證件照裁成所需大小)、
3) 住宿證明(需要公證 (notarized))、
4) 工作合約 或 聘僱證明書(非工作合約但是正式書面文件,表示尚未簽約但雇主願意聘用或續聘,內容會寫明聘用期間、薪資等資料)、
5) 規費(99.5歐元,不確定是否有漲價,因為這部分是由公司處理)

和新申請居留證比起來,不需要從台灣準備任何資料,因為初次申請居留證時候已經繳交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建檔(這項資料不會過期),外事局警察局也能查詢居住在斯洛伐克期間犯罪紀錄,所以不需要從台灣重新申請相關資料(當初申請居留證時候,這是最麻煩部分而且花錢的)。IOM手冊寫到的財力證明已經包含在工作合約或聘僱證明書項目內,不用特別準備。

我準備的資料只有前三項,基本上也只有另外請房東協助提供公證過的住宿證明。等待職缺宣告到達規定天數,和代辦公司(或公司HR)確認要到外事警察局辦理的日期和時間、在約定當天準時抵達,順利繳交完資料和現場拍照之後,就可以回家等候領取居留證的通知了。

核發居留證程序

大概除了早上五點半要到達頗荒涼的外事警察局排隊等取票之外,幾乎不需要額外做什麼準備。只是等待卡片核發過程還是有點曲折,曲折到讓我可以了解外事警察局收件之後到核發居留證的程序(初次申請居留證也是):

1) 外事警察局收件後,將申請文件轉發給勞工局,最晚隔天勞工局就會收到資料。(這部分是線上作業)

2) 勞工局會依照職務內容及條件判斷是否有需要聘用非歐盟人士,以決定是否核發工作許可。注意,istp只是提供刊登職缺的平台,沒有審核功能;所以在istp網站刊登成功還是可能會無法通過審核。比方說,職缺限制是需要英文流利的業務助理,澳洲人不見得可以通過申請;因為公司可以選擇聘用英文流利的斯洛伐克人或者來自歐盟境內其他國家的人士。勞工局理論上會在收到資料後5個工作天內回覆,但處理時間也可能長達30到90天。

3) 外事警察局收到勞工局回覆工作許可審核結果之後,按照工作許可、住宿證明或護照到期日決定居留許可(居留證效期),並印製居留證卡片。這部分處理時間大約是二到四週。如果支付急件處理費20歐元,可以在3天內拿到居留證。

最後,拿到居留證之後,不管前一張居留證是否過期,都要把卡片繳交回外事局!

不算交件前職缺宣告時間(約一個月)的話,核發流程大約是30到120天,但也可能會延長。如果雇主是大型跨國公司,處理速度會快一些,沒有特殊狀況的話,通常會在30天內完成。但這裡是斯洛伐克,所以在120天內沒有核發都是正常的事,只能請代辦公司追蹤或是親自到外事警察局詢問處理情形。

這裡是斯洛伐克欸!

申請過程要是有這麼順利就好了,不然才不會生出這篇文!申請時候,代辦公司告訴我,應該一個月內可以核發卡片,但是我卻從七月中旬送件到九月中旬拿到居留證,等了大約65天(45個工作天)。中間還一度因為勞工局案件太多無法即時回覆加上承辦人休假(他們沒有職務代理人)太晚回覆外事警察局,導致外事警察局發了中止處理(interrupt)通知給我。看起來超嚇人,我當時候還以為我要被拒絕了,但搞清楚之後才知道「只是他們暫停計算處理天數,待收到勞工局回覆後,再開始繼續計算」。有點奇妙的操作,這樣一來,就算送件後實際處理天數超過原本120天,只要在期限內發出中止通知,最後還會是在規定的正常處理天數內。

其他在斯洛伐克工作的朋友們的更新經驗是,只更新工作許可但不用更換居留證,大約三週完成。但也有人更新工作許可(不確定是否更換居留證)卻等了將近四、五個月。只能說,斯洛伐克政府部門的行政效率讓人無法捉摸。希望大家申請或更新居留證時候都能順順利利啦!

同場加映:比下有餘

和在立陶宛工作的朋友聊天才知道,在立陶宛換工作、更新居留證更是辛苦,六月初送件之後又補件了好幾次,因為網站說明和到現場辦理不同、立陶宛文和英文頁面說明不一樣、沒有申辦需要表單、加上各單位之間沒有溝通和共識等問題,遲遲沒有核發居留證。可能是因為到立陶宛工作的外國人極少,相關部門對於這部分還沒有很明確的處理流程吧。不過和斯洛伐克不太一樣的地方是,朋友在等待核發期間已經可以開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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